中共湖南省委
關于建立健全深入基層深入群眾
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若干制度的意見
深入基層、深入群眾是我們黨的優(yōu)良傳統和作風,防范和破解脫離群眾的危險是黨的建設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。為深入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,把改進作風、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引導黨員干部特別是換屆后的各級領導班子下移工作重心,深入基層,深入群眾,錘煉新作風、展現新面貌、樹立新形象,團結帶領廣大群眾奮力推進科學發(fā)展、加快“四化兩型”建設、創(chuàng)新社會管理、構建和諧湖南,現就進一步建立健全密切黨群干群關系若干制度提出如下意見。
一、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調查研究制度
(一)堅持問政于民、問需于民、問計于民。各級領導干部要圍繞科學發(fā)展富民強省主題、加快經濟發(fā)展方式轉變主線和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,深入基層調查研究,特別要到條件艱苦、環(huán)境復雜、矛盾集中的地方,深入了解民情、真誠傾聽民聲、廣泛集中民智,總結經驗,探索規(guī)律,指導工作,促進決策科學化、民主化。
(二)建立調查研究長效機制。省級領導干部每年深入基層調研時間不少于30天;省直各單位領導干部每年深入基層調研時間不少于45天;市州及直屬單位領導干部每年深入基層調研時間不少于60天;縣市區(qū)及直屬單位領導干部每年深入基層調研時間不少于90天。市州、縣市區(qū)黨委常委會每年要圍繞改革發(fā)展穩(wěn)定的重大問題開展1次以上集體調研。各級領導班子成員每年要撰寫1-2篇與實際工作有密切聯系、有實情、有分析、有見解的調研報告,并促進調研成果的轉化運用。
(三)改進調查研究工作作風。領導干部下基層調研要輕車簡從,不事先踩點,不層層陪同,不迎來送往,做到親民不擾民。
二、建立健全干部住村(社區(qū))入戶等制度
(一)采取多種方式組織干部住村(社區(qū))入戶。全省各級機關和事業(yè)單位要把組織干部住村(社區(qū))入戶作為干部聯系群眾的重要方式、服務基層的積極舉措、轉變作風的有效途徑,堅持和完善住村(社區(qū))開展建設扶貧、選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組、選派科學發(fā)展指導員、選派村黨組織第一書記和實行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干部包村(社區(qū))等做法,進一步組織黨員干部住村(社區(qū)),確保每個村(社區(qū))都有干部住點聯系、入戶走訪。沒有承擔建設扶貧、新農村建設等辦點任務的各級機關和事業(yè)單位,要結合實際選擇本地本部門本系統本行業(yè)的基層單位特別是矛盾多發(fā)的村(社區(qū))和比較困難的企業(yè)作為聯系點,分批次安排干部住點聯系。干部住村(社區(qū))入戶和聯系基層單位的主要任務是加強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,幫助基層解難題、促發(fā)展。
(二)創(chuàng)新基層群眾工作機制。認真總結各地搭建黨員干部服務群眾平臺、面對面做群眾工作的探索和實踐,積極推廣在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設立群眾工作站、在村(社區(qū))設立群眾工作組等做法,選派縣市區(qū)直機關干部和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干部定期駐群眾工作站、組直接開展群眾工作,收集社情民意,排查化解矛盾糾紛,開展社會管理綜合治理,提供各項便民利民服務。
(三)建立干部參加勞動制度。發(fā)揚黨的優(yōu)良傳統,每年安排一定時間,因地制宜,多形式、分批次組織干部到農村、社區(qū)等基層單位參加生產勞動和社會公益勞動,促進干部了解基層實際、增進對群眾的感情。
(四)改進方式方法,確保取得實效。干部住村(社區(qū))入戶和聯系基層單位要帶著問題下去、解決問題上來,幫助理清發(fā)展思路、推動科學發(fā)展,推進基層黨務公開、村(居)務公開、廠務公開和公共企事業(yè)單位辦事公開,促使基層單位在社會管理中發(fā)揮作用,注意宣講政策、體察民情、化解矛盾,盡心竭力為群眾辦實事、做好事、解難事。要自覺遵守相關紀律,不增加基層負擔,不搞形式主義,不做表面文章。